1、考试报名条件
(一)参加水平专业资格考试的职员,需要遵守中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实行国家水平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水平工作法律法规,热爱水平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参加水平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职员,还须拥有下列条件之1、
1、中专以上学历;
2、大学应届毕业生(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持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参加水平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职员,还须拥有下列条件之1、
1、获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水平专业工作满5年;
2、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水平专业工作满4年;
3、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水平专业工作满2年;
4、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水平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得博士学位;
6、《水平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近日(2000年12月22近日),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水平专业工作满5年。
(二)对在《水平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2000年12月22近日),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水平专业职员,只参加《水平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 《水平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获得水平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依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国人厅发[2004]45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中国大陆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规定,应届毕业生与符合水平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根据规定的程序和需要,报名参加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考试报名条件。
上述报名要求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需要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合法学历或学位。
详细情况查询:湖北2025年水平工程师考试工作的公告